本報訊 記者張嬌嬌報道 1月2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環境污染,改變環境質量,推動陶瓷工業、玻璃制造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環保部發布了《玻璃制造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2305-2018)、《陶瓷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2304-2018)。兩項標準均為發布,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玻璃制造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提出了平板玻璃和平板顯示玻璃制造企業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并提出了平板玻璃熔化工序煙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此標準可作為平板玻璃和平板顯示玻璃制造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物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但不適用于深加工玻璃制造企業的污染防治。
《陶瓷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提出了陶瓷工業企業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可作為陶瓷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物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此標準的陶瓷工業包括建筑陶瓷、衛生陶瓷、日用及陳設藝術瓷、特種陶瓷等。
轉自中國建材報